不折不扣落实《意见》部署要求推动国资央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18-11-28 浏览次数:
不折不扣落实《意见》部署要求推动国资央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18年第22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超英
党中央制定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结合国资央企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各项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坚守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强调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我们要牢记使命责任,自觉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和效果。一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这既是工作纪律,更是政治纪律。坚持每半年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分管副书记(常委)、副主任(委员)报告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每年底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述责述廉。二是加强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的密切配合。主动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管干部问题以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情况。三是严格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派驻监督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告,包括驻在部门党委会议研究问题情况、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记录以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状况等情况,有效发挥“探头”作用。
推动驻在部门党委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意见》对派驻机构强化政治监督等提出明确要求,结合国资央企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国资委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对驻在部门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健全与国资委党委沟通会商机制。至少每半年会同国资委党委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与国资委党委书记、每半年与国资委党委就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交换一次意见。督促国资委党委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线索处置。建立工作会商协调机制,督促国资委机关纪委履行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国资委各级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发现问题与推动工作落实结合起来,用监督的力量推动工作,用工作的落实强化监督。当前,要着力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重大风险等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三是加强对国资委直属机关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国资委机关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的监督。健全定期走访、书面了解等机制,在强化日常监督上下功夫。
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限,加强审查调查工作。《意见》的一项重大举措就是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我们要适应新要求,切实履行好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行使各项监察权限。按照监察法及有关配套制度规定,完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授权使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加强监察监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强化日常监督。二是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健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集体研究等制度,线索管理处置全程登记备查。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定期报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指导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委管企业)集团纪委加强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对信访举报做到统一登记造册、及时入库管理、分类办理,建立集体分析研究机制,切实规范和加强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三是健全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协调机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下,积极与地方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完善审查调查协调机制。依纪依规做好中央企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办件的办理工作,按期上报办理结果。
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意见》对分类施策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等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按照《意见》精神,我们要重点推进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协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中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门做好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统筹安排,参加中管企业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配合有关部门对中管企业巡视整改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认真研究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掌握和研判中管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状况。另一方面,同步推进委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制订进一步推进委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对赋予监察权限、明确监督职责以及落实“两个为主”、加强对委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等作出规定。同时,积极探索符合中央企业自身特点的纪检监察体制,做强集团、做实基层,做到监督执纪全覆盖。
同时,《意见》对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在自身干净、自身过硬上高标准、严要求、做模范。通过加强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等,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